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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攻】龙傲天主角是我的金手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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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憨憨龙傲天发小(第3/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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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道并不难闻,甚至带着股让人心安的燥热。

    然后,这只大型肉食性动物一点都不见外地直接把自己那只还带着点炭黑的大手贴在了我的额头上,掌心里厚实的老茧蹭得我皮肤有些发痒。

    “也不烫啊……”

    他靠得太近了,这家伙穿的那裤子裤腰本来就松,现在这么一动,大半截结实的小腹就露在我眼皮子底下。

    人鱼线下延进去的地方鼓起一大包,这形状……我低头看了一眼自己,又看了一眼他。

    妈的,这就是主角待遇吗?连这玩意儿都得长得比别人嚣张?

    我烦躁地把他在我脸上乱摸的手打掉:“去去去,一身汗馊味,别蹭我脸上。我好着呢,就是饿的。”

    “嘿嘿,饿了就好,饿了说明身体好。”陆尘一点都不介意,反手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转身颠颠地跑去盛粥。他那动作麻利得很,一只手还能腾出来把桌子上那个瘸了条腿只能用砖头垫着的破桌子擦得锃亮。

    他盛了满满一大碗泛着淡淡绿色的稀粥,还鼓着腮帮子凑近吹了两气,热气扑在他那长得让女人都嫉妒的睫毛上,挂了一层水珠。

    然后他就像是喂猫似的把碗往我跟前推了推,一脸期待地盯着我。

    “呼……呼……阿弦,快趁热喝,我看这野菜好像真的不错,熬出来一股子药香味。”

    看着那一碗要是拿到外头拍卖行能换几百块灵石,现在却盛在一个崩了口的粗陶碗里当早饭的东西。

    “怎么了?不好吃吗?”陆尘见我发呆,眉头微皱,似乎在反思自己的厨艺,“下次我换那种红色的果子试试,我看有条大蟒蛇守着,应该挺好吃的。”

    我深吸一口气,压下心头的吐槽欲望。

    在这个修仙者视凡人如草芥的世界里,我这个发小简直是个异类。他似乎对修仙毫无概念,却总能做出一些让我心惊肉跳的事情。

    比如单手举起千斤巨石垫桌脚、在满是妖兽的深山里睡大觉毫发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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