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搔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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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拾伍、伏视之鬼(下)(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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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

    然後也如我所料,向他们提供匿名者身分的正是那位社区老总管。

    我得承认当下自己简直是怒火中烧,可是显然溺亡事件的嫌疑排除才是首要之急,於是我先是配合警方的询问,之後才完全得知了这对前夫妻的往事。

    「他们原本也是住在那座社区,只是这个男的……也就是这名萧小姐的前夫屡次犯下贩毒与伤害罪刑,两人才分开的。就是这位萧小姐提出离婚的。」

    警察娓娓道来,期间与一旁的同仁对视一眼後才又面露苦涩续道:「可是事情可没那麽简单就结束了。事实上,最後一次让萧小姐的前夫被抓的正是萧小姐自己报的警,这也让原本就对萧小姐不是很好的前夫更加心生不满,所以……出狱後,男方马上回到社区租屋处找上了萧小姐,不仅殴打对方,最後还因为在喝醉酒情况下泼洒汽油,造成该栋楼几乎整个被烧光,Si了三个人。记得那时候新闻闹得很大。而这个男的也因此又被抓进去蹲,然後──」

    这几天获得假释了。

    我得承认听完当下真想吐槽这个国家的司法制度跟假释标准,但在嫌疑未消加上另外一个原因,致使我一时间只能沉默以对,并明白了为何自己会成为对方眼中的嫌疑人。

    说穿了,以我或不少人的内心标准来看,这个男人就是社会败类,至少也不是可以随便再放出来社会走动的危险人物。而又某人与对方前妻有什麽关系的话,可想而知此人会做出什麽替天行道的事。

    毕竟,有多少人能够忍受自己的恋人被其前夫给暴力对待最後还惨Si在火场中?

    与此同时,两名警察亦透露了他们一个月前所见到的景象,解开了一直以来盘绕在我内心以及当晚新增的疑问。

    他们表示,那时候那名社区老总管不只揭露了我的身分,还要他们赶紧离开,并指出不用去管「萧小姐」。由於其中一人感觉古怪也不愿退让,於是主动上前接触了萧小姐。

    「那是一张完全烧伤,面目全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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