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搔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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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拾伍、伏视之鬼(下)(第4/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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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这起意外案件的内容细节如此清楚,在於──即使当天没有外人杀害Si者的迹证与监视器影像,但我骑机车回家的身影,却有出现在附近道路的其中一支监视器影像中。

    这也让我藉此曲折迂回的方式,意外接触到上次接获我匿名通报前来社区的两名员警。

    而在动机、证据等各种可能皆排除後,即使该时段我有不完全的不在场证明,最後我被暂时排除在嫌疑人之列中。

    先说明为什麽指出我的不在场证明并不完全,因为Si者当晚陈屍地点除了是我下班回到社区的必经道路外,另外就是要将一名酒醉男子推入大排水G0u里,使其溺毙其实不是难事也花不了几秒钟这两点。

    这也让晚上十点过後出现在社区,十点前还在公司的我,根本没办法第一时间排除掉嫌疑。可是证据不足情况下,警察也没办法继续留下我;再者,他们也发现从我身上根本找不出与Si者的关联X,或是有什麽债务、仇恨上等情事上的连结。

    但是,这时候的警察却没排除我和Si者之间的感情纠葛。

    我得澄清自己单身且对男X没有情Ai上的想法。基本上从在我身上找不出与Si者的关联这点便能证明自身清白了,那为什麽警察还是怀疑我和对方有感情上的纠葛呢?

    我想大概有人猜到了,所谓感情上的纠葛不是我和Si者,而是警察怀疑我和Si者的「前妻」有一定程度上的关系,才导致这起事件的发生。

    也因为如此,我进而得知了那名躲在废弃华厦转角窥视外界的nV子──伏视之鬼的背後故事。

    那也是我第一次看到nV子的真容,透过警方提供给我Si者过去的户籍身分资料。

    原来nV子正是那名溺亡之男的前妻。

    警察自然没有主动告诉我这些资讯的道理,只是他们还是透过某件事将我与这对前夫妻连结上一块儿。

    正是在我承认自己是一个月前匿名报警的人士之前,他们早就知道那个人就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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