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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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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官演义(01-04)(第20/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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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求成后不久,男方家在适当时机找个「先生」给掐算个日子,大摆酒席招待四邻、八方亲戚。

    只要村民公认,便是合法夫妻。

    离婚时,只要有男方给出一张「休书」即可。

    双方再婚时,仅凭此书便可以另行结婚。

    否则,便被四邻认为是「通奸」、「破鞋」关系。

    有身份的人或者是官方人士,要结婚的前题是十分严格的;男女双方必须向所在的单位、机关管人事的部门打报告,经过审查批准后有一纸公文为凭,方可为「合法」婚姻。

    也不用大操大办,有条件的,去照相馆合个影,然后约几个要好的同事、朋友、友人等,再加上双方的直系亲属,在新房里喝茶水、嗑瓜子、吸香烟、吃喜糖、说些贺喜的话,祝贺他们新婚愉快、幸福美满、早生贵子等等。

    直到一九五三年春,中央政府才颁布第一部「婚姻法」。

    半个月后的一天上午,肖文礼、李玉芳两人在县城新民照相馆照完了结婚像,返回了泉水区。

    俩人刚进秘书室,便被黄秘书给推了出来,并一直推到机关大会议室里。

    早就等在这里的全体区机关干部,呼喊着祝福的口号、鼓掌声如雷贯耳。

    黄秘书把早就备好的香烟、瓜子、喜糖、水果摆上了长条桌上,又把泡好的茶水端了上来。

    因为区委郝书记在县里开会,婚礼便由副区长何礼银主持。

    区干部们的这一举动,把肖文礼、李玉芳当场给整蒙圈了。

    他们俩原本不想在近日办婚礼,更不想在机关单位办。

    他们是准备在五一劳动节时,利用休息日、再请几天假回李玉芳在农村的老家,按当地风俗办一次婚礼。

    现在,面对一片好心人所策划的「惊喜」,也只能认了。

    次日早晨,肖文礼、李玉芳夫妇从镇招待所的临时「洞房」起床后,简单洗漱完毕又吃了早饭,肖文礼便去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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