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撕咬相伴,但是让约翰稍稍放新的是,她的撕咬还算“文雅”。
“Dixon”
对于1悉命名的学者,能很快辨识出这是条顿人的名字,意为强大的统治者。但自从祖上被放逐到罗马尼亚后,家道中落的背景下想来也不会有人恬颜启用了吧。但是,迪克森的父亲显然不这么想。
那是一个年轻时在意大利总幻想扬名立万的野新勃勃之辈,但缺乏足够的才能驾驭野望的下场使得这位二流雇佣兵兼三流指挥官在膝盖中箭后只能在镇上开酒馆、坑害外乡人、为那些“红眼睛”提供血食为生。
迪克森不是正义感驱使的骑士扈从,若父亲只是个恶劣的混蛋,他还不至于那么排斥他。但是,当那个两足畜生将他的母亲献给血族中彻底发狂的恶类“史奎格”后,迪克森只得选择离家出走、在日后伺机复仇。
被鲜血渴望折磨至疯癫的怪物将他瘸腿的生母活剥生吞,而那条血族的看门狗却早早料到儿子的忤逆,将他五花大绑后送给了该地的至高领主芭托莉雅。那个女人的眼神是约克镇少年这辈子也难以忘怀的事物:冰冷不怀酷毒、漠然理当如此。
女领主将他转化为血奴、简单培训后就塞往罗马潜伏,接着,青涩而缺乏经验的他便被那个名为伊莲娜的宗教疯子捉住、成为了阶下囚。
此刻,命运多舛的青年上身前倾、被强迫跪在粗糙的石板上,血淋淋的膝盖是承受体重的悲惨后果,但和他的际遇比起,这等“霓虹人的跪姿”的确算不了什么。
他的两只脚踝被一副特制的四孔铁枷固定在地面上,两只脚掌仅仅能靠脚趾寻求地面的支撑,至于铁枷的两端两孔,则是用以套住青年的手腕。中间两孔的中间向上突出一块短小的铁莲花,直入跪坐在铁枷之上的被调教者的后庭。
“在被撕裂肠子的威胁下,你终于肯说实话了呢~异端。”
“芭托莉雅……命令我来到罗马,寻找接头者……还说,她已经做好布置诱捕约翰·乔恩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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