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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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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九宝(01-02修)(第1/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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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九宝(1-2)完结【第一章】我叫张九宝,是一个聪明伶俐,反应敏捷的家伙,事实上确实如此,真没骗你们。我冷不提防给你们背后捅一刀或者放冷箭,是我最得意也最爱做的事,好让你们防不胜防。

    关于这点,熟悉我的人都深受其害,他们知道我是那种口直心快,没多大心机的耿直boy,偶尔只会趁一时口舌之快获存在感的智者。

    听老人家讲,大腿上毛越长的人,做事越大胆,但如果你把腿毛给剪了或者刮掉的话,那么很不幸,你将会是一个很胆小的人。

    在我小时候,我看到那些初中的女孩子没有腿毛特别羡慕,所以我偷偷地把腿毛给剃了,以至于我念小学时就一直受人欺负,不时有人往我手臂上乱涂乱画、写字,有时那些家伙还往我身上扔东西,取笑我,甚至打我。每当我表现出极度愤恨的眼神时,他们看了如果有点过意不去都会走过来安慰我,拍着我的肩膀,笑说我是个“醒目仔。”这反倒让我颇为得意。

    那么我也不好意思摆脸色给他们看了,打算动手揍人的双手也放下了,紧皱的眉头也舒展开来。正所谓开口不打笑面人,这点道理我还是懂的,何况我之前一直自诩自己是个智者哩。

    不过有时他们骂我骂得太狠时,我会用自己前不久学到的词儿来反驳他们,譬如他们问候我家人的时候,或者诅咒我时,我一般会淡淡跟他们说:“反义词”。

    是不是很厉害,也许只有像我这么聪明的人才想到,那时我才上了二年级哩。

    后来小学念到一大半,由于家里穷且自己也不想上学,我老是觉得同学们都没有自己聪明,所以上学不上学也就无所谓了。

    在我十二岁那年我就跟着村里人出外打工,起初我是在一家鞋厂里工作,工作了两三个月大概,我实在受不了鞋厂的那股味,我就跑了。

    那些年,社会上比较流行传呼机,我几乎花光了我身上所有的积蓄才买来那个来装逼,听说有了它,撩妹起来容易得多。这话,我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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