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的傻话!」程归雁比她大三岁,却经常被当成小孩子,每次都服服帖帖,无言以对。
——爱过。
这个词对她来说,真的太过抽象,遥远而模煳。
在至今仍时常出现在梦里的放学路上,在满地砂石的足球场边,她的心「扑通扑通」的跳过。
在那个永远被众星捧月的男生把一个脏兮兮的足球塞进怀里的刹那,她浑身麻痹,脑子发晕,完全丧失了思考的能力。
高考前,她参照他的名字改了自己的。
后来,如愿以偿的来到他所在的城市。
却茫然不觉,早在怔怔发晕的那一刻,就已经注定了彼此的错过。
缘分,就像那「交汇时互放的光亮」,等不得哪怕「一低头不胜凉风的娇羞」。
而在产科门诊遇到的那位公务员陈先生,早已没了踢球打架时带着风的飒爽英姿。
撞得程大夫刹那失神的,并非回眸已是百年身的心怅惘,而是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夜微凉。
既然已经尽释前嫌,不再有缠绵纠葛,她接受了莫黎的建议,邀请故人帮忙。
做出这个决定的同时,也终于意识到,岁月改变的,可不仅仅是那个球场上的前锋,还有她自己。
优雅冷静,落落大方是她多年的修炼所得,却对治疗毫无帮助。
陈志南的手不可谓不温柔,却也止步于亲吻,一旦接近胸口,就寸步难行了。
按莫黎的诡异分析,症结的关键居然是自己太优雅,太大方了。
「咱们要找的,是一个能随随便便把你逗笑的男人」一听这话,第一时间就想到了他……「你对他到底什么感觉?」这一问,真的难住了情场学历停留在高一水平的程归雁。
治学严谨的她根本不敢用爱情小说里学来的词汇去描述自己的感受。
光从莫黎的眼神里,她就知道,那根本不靠谱。
「我觉得,他……像我……像我弟弟,有时候又……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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