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肌肤像抹了一层荔枝花蜜,胜在润泽和细嫩,舔一口怕都是甜的。
肤质最细腻的,当属李曼桢。
她的身子抚摸起来,像打了蜡一样滑不留手。
江南的山山水水滋润出来的好皮肤,白得像精美的瓷器。
与阿桢姐娴静内敛的瓷白不同,莫黎的身上则如同覆了一层薄薄的清雪。
无论在五彩夺目的聚光灯下,还是在大红锦缎铺就的床上,她都是最耀眼最高贵的存在。
白到透亮的肤质经常让许博生出清瘦的错觉,其实,抚摸上去才明白,不但紧致弹手,分量十足,还总是湿润润的容易出汗。
冰肌玉骨四个字用来形容她,应该最恰当。
而与两人的细致和清透不同,程归雁的皮肤给人的感觉不是透亮,而是自然生光的。
什么叫软玉温香,什么叫吹弹可破,在她身上都不足以形容那份酥腻而纯净的质感。
她的白,有一种不可沾染的天然高洁,又透着一派温润娇柔的鲜活生气。
「好啊,拉啊!你拉我就去,奉陪到底!」程归雁笑靥如花,轻巧自然的挽起男人的胳膊,朝值机柜台走去。
「你是高三的校花学姐,我是初三的鼻涕虫,我怕打不过你!」许博继续贫嘴。
程归雁俏脸一板,半真半假的娇嗔:「哼!你不会嫌我老吧?」许博侧头夸张的瞄了一眼那诱人的领口,「确实发育得早了点儿,不太像高中生……你肯定复读一年了吧?」「那你长这么高才初三,留了多少次级啊,早就拿到身份证了吧?敢不敢给姐姐看看?」说着,朝许博摊开纤长白嫩的手掌。
许博一直觉得,程归雁的手堪称一双性感到极致的艺术品。
由这双手接生出来的宝宝,如果是男孩儿,恐怕刚落地就要勃起。
身份证本就是要出示的,便给得很。
许博往她手心里一放,顺便捏了下她的手指。
程归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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