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耳朵里,我似乎感觉到自己在燃烧,沸腾的血液驱使我不断的加速再加速。
最终一百公里高速公路,我只用了四十分钟就跑完,到达了我思念了一周的城市。
我不知道自己该怎幺定义s和m之间的感情,我想爱情并不会让我开出这种车速,或许大多数人不过是轻蔑一笑然后说上一句:「精虫上脑的蠢货。
」我无法证明我不是,但是确实并不只有这一个原因。
我曾想过见到我的主人的时候我会做什幺,一个拥抱?一个长吻?还是别的什幺。
但是最后,我还是如同第一次一样,低着头,紧张的看着她的运动鞋,或者是她脚尖前的地面,然后不知道说些什幺。
后来她说,最开始每次和我见面的时候,我都羞怯的像一条受惊的兔子,我比她高很多,却低着头不敢看她的时候,特别可爱,总是会笑出来。
我跟着我的主人,就好像被链子拴住一样,亦步亦趋,跟在她的身旁,和她聊着这些天发生的事情,慢慢的我开始放松下来,开始看她的眼睛,看她脸上温柔的弧度。
她也不时笑着看看我。
如果不是亢奋的下体不断的传来试图起立却又被束缚而产生的痛苦,我想我可能会慢慢忘了我是一个奴隶,而是会想以一个男人的身份爱这个女人,保护她,给她幸福。
而现在,我却可以放肆的依赖她,撒娇,臣服,然后忘记思考,忘记背负的责任,信任他——这是她给我的幸福,被呵护的幸福。
「小乖,到了!」她转过身看着我,我也看看面前的小区,林立的高楼插到天空,如同囚笼冰冷的铁棍,密密麻麻,挡住阳光,十多栋高楼如同一个模子里倒出来一般,除了一个简单的数字没有任何区别,里面住着的也是一个又一个,除了身份证号码之外,没有多大区别的人们。
「主人。
」我应了一声,声音微微有些大,她忽然很诧异的看了我一眼。
我曾经和她说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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