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惜公物知道吗?人家自己把广告已经打出去了。
这是棵摇钱树。
」强哥说完摔门出去了。
这个又不是处女,第一个上和第n个上感觉上几乎没有什么区别,但是如果犯事,第一个上的肯定是强奸,后面调教好后的女人就是自愿通奸了。
2012年10月底,联合国正式发文,呼吁世界各国取消「通奸罪」。
再过几年,「通奸」这条线索可能将不予立案,即便当时也不是什么重罪。
但是这个手段并不好使,因为只要通奸双方其中有一个人声称自己是被迫的,案件性质马上便变成强奸了。
而且在政府内部,在党内,通奸仍然是犯罪因素。
在党的一个文件中曾经解释过,尽管通奸不属于中国法律的定罪范畴,但党纪中有相关的惩戒规定。
「党员和党员干部不仅要遵守国法,更要遵守党纪。
」中纪委的案例表明,一些国有大公司的原高管因腐败和通奸行为被开除党籍。
官方媒体上刊登的一篇文章指出,「通奸」一词用于反腐出现在2000年前后,用于江苏省一个城市的原市委书记的落马事件上。
随后,「通奸」一词被反复使用。
「通奸」等词最常用于描述反腐调查对象的性行为不端的婉语。
比如:「道德败坏」说的是该贪腐人员曾经与多名女性长期保持不正当关系、长期嫖娼或通奸。
比如原铁道部长*志军,以及*永康旧部*永祥。
又比如「生活腐化」。
不是说该名案犯经常大吃大喝;而是说,该案犯不但与情妇有性关系,玩弄女性;还与情妇一起涉案贪腐。
比如原北京市副市长*志华。
相反,落马的太子党*熙来及其手下的原重庆市公安局局长*立军均未获得以上定性,但是以上二人都被通报「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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