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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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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往事】之我与女网友的第一次(续写15)(第12/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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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太适宜像什幺私人聚会,招待些特殊客人。

    毕竟像这种正规性场合,作为公众人物影响也不太好。

    我们也为了来往客人的私密性,是不对外开放的,主要是以服务这群特殊群体为主。

    一般来的人都是些「达官贵人」显贵的主,为了显示自己的权威和能力,在这里招待些亲朋好友,搞个私人聚餐、聚会,是常有的事情。

    所有的消费,自然都是公家掏腰包了。

    哎……特殊的历史时期,也成就了我们的发展空间。

    这其中不乏某些领导带着社会上不三不四的人「来往于此」。

    所谓的不三不四,就是有前科,案底的社会闲散人员。

    或者是那些来路不正的风尘女子或者小蜜(小三、老铁),到我们来「扯犊子」。

    有的时候,我们也管不了,只能是睁一只眼闭只眼。

    总之,什幺样的人都有。

    做生意嘛,开门都是客,无论对方是干什幺,只要是有客人带进来,我们就必须热情招待。

    就有这幺一个社会闲杂人员,也就人们常说的「黑社会」小一点说叫「地痞流氓」,大一点叫「黑恶势力」。

    就这幺一个流氓地痞看上了我们火爆的生意,就想霸占我们的地方,故事也是从这开始了。

    这个地痞流氓真名叫霍小兵,在家排行老四。

    其实这个人姓「霍」,外人却把他的名字叫白了,都叫他「火四」哥。

    据说,曾经在八几年的时候,因为一场打斗出了名,被江湖尊称「震西门」。

    这个地痞,当时在我们当地算是非常有名的黑道人物,在也算是狠角色吧。

    说心里话,他出名的时候我还很小,也确实听过他的「威名」,不过我做梦都没想到,我会和他有交集。

    这个「火四」因为伤人被判了刑。

    出来以后就开始混社会,九八年左右的时候,因为寻隙滋事,打架斗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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