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欠站立起来,纷纷走到期走廊、前厅里抽烟、聊天去了。
法庭审理结束了,在这短短的十五分钟的休庭时间里,名义上是合议庭研究案件,确定判决。
实际上,真正的工作并不止这些。
譬如,法庭审理刚刚宣布结束,坐在旁听席一排的几个人就被法院领导请到二楼的会客室里。
被请到期会客室的这几上人,看上去相貌平平,翅不是一般人物。
他们中,有人大代表、有政协委员,还有蓟原大学法律系的教授。
每有重大案件的审理,法院院长总是把这些人请来,参加旁听,在宣判之前,还要听听他们的意见,当然,这些意见起不到期决定作用,却可以作为定罪的参考意见。
据说,在貌似民主的美国法律界有所谓陪审团制度,这种制度让普通市民参与到司法决策中来,用普通人的理性来分辨事实,确定刑事被告有罪还是无罪,保证法律不会走向距民众太远的地方,市民们自主的认定保证法律所赋予人们的基本权利,并通过表达普通人的意愿而引导法律更能体现人们的意愿。
法院院长是一位知识型干部,他总觉得,在重大案件的审理上,听一听各方面的意见没什么坏处,所以,自从他上任当院长,就一直延续了这种听取旁听人意见的做法。
接待这些客人的是法院一位副院长,他先客气地请大家喝水、吃水果,然后又让大家谈谈对案件审理的感受和看法,并就轻判、重判提出自己的意见。
这些人首先称赞今天的审理很成功,尤其是辩护人与公诉人的辩论,让大家开了眼界。
接着,一位性格直爽的工人代表毫无保留在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他说:这位女处长受贿固然可恨,可是,那些钱是别人送她的,不是她索贿,而且也不是贪污公款,民愤不大,又能主动交待问题,判刑轻一点儿,老百姓能接受。
接着,一位法律教授发言说:“听说这位女处长还为侦破其它经济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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