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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四十一枝花之慕容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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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四十一枝花之慕容夫人】(二十二)(第9/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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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道:「罗刹旗兵的组织结构,和精卫队基本一样,但组织更加巧妙,其统领由摘月兼任。

    以家庭为单位,将所有人员分别编入镶黄、镶白、镶红和镶蓝等下四旗,设四旗旗主,每旗目前下辖十个牛录左右,不过最近仍在增长之中。

    一牛录下辖三百户,设队长一人、副队长二人、参谋四人。

    下四旗所有人员以牛录和家庭为单位,散居神州各地,成为罗刹门分舵。

    一个牛录中的人家,居住同一地区,互为婚娶。

    这些人家或为地主,雇佣当地人耕田种地;或大量牧马放羊;或经营围场,不时上围场打猎;或在城镇经营各类较大产业,如铁铺、陶瓷、纺织、客栈和商铺等各类连锁店面。

    遵纪守法,依法纳税,听从各自队长和旗主的指挥,服装上都有很不显眼的标识,不仔细看很难看出。

    妇女不得缠脚,无论男女,一律不得与中原人通婚。

    」千儿不解地道:「这又是为啥?与当地人通婚,岂非更容易融入当地社会?」慕容紫烟道:「这一点很重要!待会儿我把其人员构成情况向你说明之后,你就明白了。

    若是追溯起来,女真旗兵制源于牛录制,原本是部落古老社会组织形式。

    我先祖们世代以射猎为生,每年到采捕季节,以氏族或村寨为单位,由有名望的人当首领,这种以血缘和地缘为单位进行集体狩猎的组织形式,称为牛录制。

    后来根据战争需要,改编成长期的正式组织,就成为女真八旗兵制。

    罗刹旗兵的下四旗,和女真八旗制一样,是以旗统人,以旗统兵,隶属于下四旗中的每户人家,成年人皆可为兵。

    也就是兵民合一、全民皆兵。

    旗的组织具有军事、行政和生产等多方面职能,旗兵平时从事生产经营,战时则执戈出征,军械粮草马匹尽皆自备。

    和精卫队一样,罗刹旗兵也全都来自家乡女真本部。

    根据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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