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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色游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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绯色游轮 第一辑(第36/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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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窟,不出两天就会屈服。

    如果被拷打的对象是女人的话,那就更加轻松了。

    他们以前曾从一个风云一时的女性毒枭口中为「老板」撬出一批毒品的埋藏地点,一共才花了不到三十六个小时,而且之后那个女人还乖乖地张开腿为宅子里的所有男人服务了整整一个月——可老板两个月前送来的一个叫做芭萨丽的女拳手和三天前送来的这个美国妞却是例外。

    只是,与之前刑讯芭萨丽时不同,对这个美国女人,老板的要求竟然是——「好好招呼下这个婊子。

    」仅此而已,连「拷问」都算不上,他要求的,只是纯粹地折磨她。

    一开始,头回接到这种命令的男人们不得不小心翼翼地使出各种手段来折腾这个看起来很经打的美国女人——因为这种活儿很麻烦。

    既没有时间限制,也没有明确的目标,所以用什幺刑、每次该拷问多久反而变得难以判断——但他们很快就打消了这种顾虑。

    第一次对这个女人用刑持续了大约四小时,每一个男人都累得筋疲力尽,这个美貌的金发女人虽然也是气喘吁吁,可一直咬牙坚持的她看上去竟好像比他们还轻松似的。

    她甚至都没哼哼过一声。

    于是,恼羞成怒的他们放弃了对一般人常用的刑法,改用更加暴烈的酷刑来折磨她。

    其中一种就是像刚才那样,用带有毛刺的硬皮鞭不间断地、高密度地鞭打,同时用浓盐水加剧她的痛苦,并阻止她昏厥。

    这是他们发现的第一种能让这个女人叫出声来的刑法。

    然后是电刑。

    对行刑者来说,这算是个挺节省体力的法子了。

    不过,第一次对这个女人用电刑的效果并不佳——因为手摇式发电机的最大功率竟然分毫不能撼动这个女人的意志。

    气急败坏的他们干脆把地下室用于照明的那台小型柴油机给拖了出来,接在女人的身上。

    他们在女人的腋下、股间、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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