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车撞,被人吃。
一旦养了,就不能送人,不能抛弃,你知道它会一直想着你。
人就不一样了,如果我忘记了一个人,我也很确定那个人早就忘了我。
比如说露露,昨天在我身下「咿咿呀呀」叫的婉转动听。
扔到路边,肚子饿了又会在别人身下「咿咿呀呀」换个栖身之地。
不给她付帐单,她会找别人付。
不让她性满足,她会从别人那里找满足。
让我很省心。
养一只狗牵肠挂肚,不如养一个情人用完就扔。
今天把曼曼带回家。
尽管她不如人意的地方很多,在「可扔性」这方面的表现还不错。
这个完全不懂得羞耻的女人,我对她做什麽都很难有罪恶感。
因为这一点,我对这次的选择也很满意。
**曼曼:我睁开眼的时候,地下室的房间门半开着。
这个房间没有窗子,关上灯就伸手不见五指。
在不知道天亮的情况下,我不小心睡到中午,跑上楼去看,整个家里只有我一个人。
先生没有说谎,白天我是完全自由的,自由到有点无聊。
先生留给我的东西,有家门钥匙、钱,仅此而已。
我想在附近走走,走了半天都是树林,偶尔有几户和我们一样深居简出的人家,都大门紧闭。
这里不通公交车,也没有商店,我怕走太远迷路,很快原路返回,冰箱里找了点东西吃,就看电视打发时间。
因为不知道他什麽时候回来,也不敢自己出门。
一直等到晚上,又后悔白天没出去。
半睡半醒之间渡过一天,真的好无聊啊!8点钟左右,先生回来了,不是一个人,他身后还有两男一女。
走在最前面的男人嬉皮笑脸的看着我:「曼曼,自己在家想男人想疯了吧?」最后一个我认识,是慕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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