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句不着调的话,周时笙头一歪,彻底晕倒在江映瑶的怀里。
「周时笙!阿笙!」
江映瑶抱着这个满身是血的nV人,跪坐在冰冷的停车场地面上。
那件洁白的衬衫已经被染成了刺眼的血红sE,与江映瑶身上那套乾净的职业装形成了强烈的对b。
这是周时笙的血。
是为了救她流的血。
江映瑶看着怀里这张苍白却依然俊美的脸,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
那个总是一脸坏笑、嘴里没一句正经话、却总是把她护在身後的疯狗,此刻安静得让她害怕。
「我带你回家……我带你回家……」
江映瑶擦乾眼泪,眼神变得前所未有的坚定。
她费力地架起周时笙,一步步走向那辆宾利。
这一刻,她不再是那个只会律条文的律师,也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大小姐。
她是江映瑶,是这只疯狗的主人。
如果这只狗Si了,她发誓,她要让整个义丰帮陪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