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皱巴巴的零钱,一张一张数清楚。
那双手......根本不像二十岁年轻人的手。
虎口贴着脏兮兮的创可贴,边缘卷起,露出底下红肿发炎的皮肤——便利店搬货时纸箱边缘割的。食指和中指有新鲜的水泡,鼓鼓的,透明液体在里面晃——餐馆后厨炸东西溅的油。手背上还有一道的结痂,深褐色,像条丑陋的虫子——物流中心分拣时被纸箱里的金属边划的。
最触目惊心的是左手手背那个烫伤。新鲜的,红得发亮,边缘已经起了水泡。
“疼吗?”我用指尖轻轻碰了碰边缘。
贺黔的手抖了一下。“不疼。”他说,声音很哑。
骗人。怎么可能不疼。
后来我拼凑出了他一天的轨迹:早上六点到便利店。他不是收银,是理货员——要把成箱的饮料从仓库搬出来,一箱二十四瓶,一瓶五百毫升,一箱十二公斤。他一天要搬多少箱?我不知道。我只记得有次他下班回来,T恤后背全湿透了,贴着瘦削的脊梁骨,他一弯腰,我都能看见一节节凸起的脊椎。
下午,餐馆后厨。洗碗、择菜、给厨师打下手。餐馆老板是个尖刻的中年女人,总嫌他动作慢。“大学生了不起啊?还不是来我这里洗碗!”——贺黔没读大学,但她不知道,或者知道了更要戳他痛处。后厨没有空调,夏天温度能到四十度,他一站就是六小时,围裙底下全是痱子。
晚上八点到凌晨,物流中心分拣快递。这是最累的活,但钱给的多。要按区域分拣成千上万个包裹,重的有几十公斤的家电,轻的也有文件袋。传送带不停,人就不能停。他回来时眼睛都是直的,身上灰扑扑的,有时膝盖和手肘会有淤青—搬重物时摔的。
这样一天下来,甚至不包括随时变幻的工作,他还能站在厨房里,对着借来的|日食谱,尝试给我做一顿“有营养”的饭。
“你为什么要做这个呀?”三岁的我指着那盘番茄炒蛋问,“我们吃泡面不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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