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皱了皱稀疏浅淡的眉头,无从下口,无助的目光投向了身旁,唤了一声:
“父亲?”
赫连春城戴着斗笠,微微低着头,斗笠遮挡了面容,似乎在发呆,被燕燕唤了好几声才回过神来,问:
“怎么了?”
可赫连燕燕已经等不及了,歪了歪脑袋,像是在思考,然后想到了什么似的,两只手拿住烤红薯,拇指捏了一下,焦黑的外皮开裂,沿着裂开的缝隙左右轻轻一掰。
烤红薯外皮焦硬、内里松软,这么一掰,倒让他真的掰开了。
热腾腾的白气冒出来,甜甜香气熏得赫连燕燕的脸颊泛红,埋头舔了一口糯黄的果肉,眼睛立即亮晶晶的。
这下子,他算是学会了,烤红薯只吃里面,小狗似的啃得干干净净。
宋惊奇笑了笑,又从腰间的袋子里掏出一把花生和枣子,给坐在膝盖上的赫连燕燕当零嘴儿。
枣子甘甜清脆,赫连燕燕“咔吃咔吃”吃得欢快。
他趁机扭头问向身边:“将军大人,你刚才在想什么欸,这么入神?”
“……不,没什么”
不能说,不敢说。
赫连春城心想,要是燕燕是你我的孩子就好了。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岂不快哉?
可惜的是,这终究是痴心妄想。
眼前一幕越是美好,对即将到来的黄金宴越是厌恶。
赫连春城有一件黄金羽衣,丝滑如流水,轻薄如丝,宽大的袍袖、飘逸的华裾如同流动的金沙,衣袍翻飞时又泛出柔白若银的光芒,无论坐卧行走,金灿灿的衣袍宛如一朵绽放在深夜里的金星雪浪花。
衣袍华美又精妙绝伦,之所以称之为“精妙”,因为它垂软似绵、轻薄如纱,十分透肉,若是当做罩衫,那就是锦上添花,衬得人更加出类拔萃。
如果单单穿了这一件,事情就变得不同寻常起来。
赫连春城一直小心翼翼地瞒住了这桩事情,直到黄金宴当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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