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
我上初中的时候,温州学生又有另一番审美——穿大一码的校服,衣摆塞裤腰里。
这是我能理解的审美,大概因为我有温州的血统,我觉得很像我爸年轻时那种打扮,只不过我爸穿的是衬衫牛仔裤。
我们流行烫头。
我也烫了,两百块烫的,我上了大学以后再也没看过我初中的照片,但我初中的时候真的觉得自己很帅。
不止我,我们学校的女生也这么觉得。
请记住,我的名字不叫童牧阳,我的名字叫童帅。
初二上半年,我收到了第一封情书。
初三学姐送的,我不知道怎么拒绝,我是个怕尴尬的人。
我在奶茶店僵了好一阵,接受了。
我早恋了。
学姐是我的初恋,但我不是她的初恋,她在我们学校是有名的白富美,早谈过恋爱了。
一开始还只是互相送送饮料,校道上相视一笑,后来就发展到了单独约会。
这段时间,我抛弃了我的好兄弟王俊杰,不是我多喜欢学姐,只是因为,我是她男朋友。
女朋友找我,我得去陪着,我天生就知道这件事。
我和学姐去逛五马街,她买衣服是刷卡的,看上哪件买哪件,一件七八百,我真付不起这个钱,好在她没想让我付,我顶多付点奶茶钱。
她还带我去游戏厅,她会跳舞,在那儿一直蹦,很多小混混看着她,我数着钱给她买币。
蹦完了我们就去逛小吃街,有一家店卖臭豆腐的,很有名,学姐吃了三份。
我当时很震惊,毕竟我们才吃完烤猪蹄。
“啊……”学姐大概吃不下了,戳了一块,递到我嘴边。
我偏头叼过来吃掉了。
她看着我笑。
我也笑。
和学姐谈恋爱,我没有主动过,一个是害羞,一个是我不确定这样做,学姐会不会不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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