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对一些敏感公文,各部互相推诿的时候,有这份记录的簿籍就非常容易查找公文下落及执行情况。
张居正死后,阁臣申时行等人以为考成之法,不过催征钱粮、捕获贼犯、提问官员三事其实是有失偏颇的。
以史为鉴,我们后世遇到的事,前人可能已经遇到过了,所以,这也是为什么说要多读史书的原因。
张居正考成法也是一样,不是无中生有的,也不全是自己的东西,他的考成法也是根据以前的制度改革发展而来。
据《周礼》的记载,周天子会定期巡视各诸侯国,考察每个诸侯的政治业绩,同时还要求诸侯们定期述职。
六国统一以后,秦国制定了《为吏之道》,是专门审查考核职官的一部法律。
到了唐代,考课制度就已经非常完善了,《唐令》中第一编就是“考课令”,而且在唐律中位列第三位的就是关于官员职务犯罪的《职制》篇,可以看出对官员的考课已经法制化了。
考课,其内容就是调查官员的功过和业绩,官员的升官降职、赏罚以及俸禄就与考课相关,同时也是整顿吏治和鼓励官员的有效方法。
宋代机构冗杂,多余人员繁多,重要的原因是宋代的考科制度只重视资历,却不重视政绩,导致考课比较形式化、空洞化。
明代吸取宋代的教训,考课制度更加严格。
因为皇权的强化,明代的考课制度更加维护君主专制,吏部考功司“掌天下官吏选授、勋封、考课之政令”,都御史的重要职责则是“遇朝觐,考查,同吏部司贤否黜陟”。
这两个机构相辅相成,不仅分工协作,而且相互监督。
管理考核有考满和考察两个系统,考满是“内外官满三年为一考,六年再考,九年通考黜陟”,就是所谓的“古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遗意”。
因为根据官员所在的地区和等级的不同,考满体系和内容以及晋升任免的标准会不同。
张居正的考成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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