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己出官就藩的藩亲王及公主占有的王庄,属于外戚、勋臣、宦官占有的田庄,属于寺院占有的田庄。
这些庄田都享有免租、免役等封建特权,最初由官府代管,按照每亩纳籽粒征银3分的定例,由州、县向庄田农户收取,然后这些庄田占有者去州县领取。
后来亲王、勋贵们甩开了州县官府,自己派人经营管理和收取租银。
由于他们所占庄田少的也有百顷,多者达几万顷,因此先后都在所属庄田设若干田庄,分别经营。
在皇庄、王庄派侍从太监担任“承奉”,位在田庄所设庄所经营田庄各种产业,并有旗校三、五十名跟随。
以后各类田庄逐渐采取了派家人到庄所管庄,称为庄头,随带“庄头伴当”多人,充当打手,管理生产和收取田租。
钦赐庄田,朱元璋时就有了,他曾诏令赐给亲王田千顷,以其租充当禄米。
赐公主各占庄田一所,每年能收米2500石,以充禄米。
这种钦赐庄田都被宣布为永业田,免租税。
朱棣作燕王时,在宛平县私建田庄,称为王庄,用以筹集培植亲军的饷粮,即皇帝位后,改王庄为皇庄,这是明朝皇帝直接掠夺土地之始。
宪宗时,没收太监曹吉祥之地为宫中庄地,也称为皇庄,以后皇庄越来越多。
藩王、权贵也纷纷效尤,他们用向皇帝“请乞”、“奏求”等方式求得“钦赐”,于是就以官荒无主之地为名,无所顾忌地圈占民田。
宗室、勋贵之后也把其他方式获得的土地挂在庄田里,因为就可以被当做永业田,而不用向朝廷缴纳租税。
当然,这样的结果也导致地方官府可以征缴赋役的田地越来越少,加重了百姓负担,再最后不得不选择卖出自己的田地,而这些田地进入权贵手中也摇身一变成为庄田,如此恶性循环。
原本在朱元璋的设想中,他赏赐的庄田其实是牧马草场或是河滩废地,定下这个制度是想着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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