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搔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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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拾肆、伏视之鬼(上)(第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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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行为上也不允许我这样做,但其实,最主要还是基於以下两点:

    一、那名nVX总是把脸藏在长发後。

    二、附近的居民曾警告我不要理她。

    剩余谈话内容便是我最前面提过揣摩对方在那个地方的目的与看些什麽,然後被友人受不了打断。

    若要说我有没有想过上前关心这名不管何种时日,总像独守空闺、等待伊人前来的nVX是否需要帮助,有的,但也是那一天发生了我被住在同一栋楼的老先生给拦住,还被严正警告不要理会她这件事。

    这位老先生每次我总会看到他不是在为一楼的花草浇水,就是与街坊邻居聊天。看到我会礼貌的问好,有时甚至还会关心我工作情形或吃饱了没,简直像极了我所租的这栋旧大楼管理员。由於我不常在家,与他的交情大概也就只有这样。

    所以当那天他突然从夜幕中冲出叫住并拉住我,要我不要理会、也不要再看该名nVX,露出从未见过的严肃神情时,我着实吓了好大一跳,以至於差点要修改心中对他的印象。

    只是我这个人即使是好奇,更被牵扯进什麽麻烦,因此就在老先生警告过我後,我的生活恢复回以往平凡又无趣的日常。

    如果要说有什麽改变,顶多降低偷观察那名nVX的频率吧。

    而我得在这里强调一下之所以我会刻意提及对方在看什麽,跟我後面将提到的东西有关,还请各位继续看下去。

    「那个老先生有说不要理她的理由吗?或是其他住在附近也知道这名nV子的人,是否有提出一样的警告?」

    不知道理由,老先生我没问,其他人则是连讲都不讲──

    面对友人的提问,我斩钉截铁的说。

    关於老先生,主要是前面我提过,我虽然好奇但怕事的个X,这也让我在与对方有一场很不愉快的对话後,不想继续待在那样的氛围,最终使探究背後理由不了了之。

    另关於其他附近居民是否知情,事实上,在我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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