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搔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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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拾贰、莫非推理(下)(第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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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鬼怪,只有扮演鬼与魔互相吞噬的「人」。

    回到前面结论上,可以看出其意味着两则故事虽然为同一件事,但两人分别带出的「凿眼鬼」实际上存在於各自的故事中。

    「凿眼鬼」有两个,就是那名前警察、凶手──最後Si去的男人,以及前一步离开的nV警官。

    简单来讲,两人分别在我面前阐述了他们所见到的「对方形骸」。

    这麽看来,我不就连续两次暴露在丢失X命的危险之中?当然,如前面所说,这些不过是我基於「莫非」给出的推理,也可说它几乎是Si无对证。

    只是我倒不认为自己的猜测完全偏离事实,尽管考虑到自身安全,它也必须是偏离事实。

    为了方便理解,我决定先从nV警官所带来的「案件报告」说起。

    首先,对方钜细靡以的将警方所知道的资讯告诉了我,目的除了是要我主动供出该男子之外,另外也是藉此观察我所做的试探。

    nV警官当然知道Si者曾经来找过我才上门,可是为了什麽目的?说了什麽?就属於心理话术攻防上的学问。

    先是以警方身分与查案交换情报的心理,换取对谈者卸下内心芥蒂。

    在此之前,对方全然未知我和男子的谈话内容,且从对方离开後我还活着这件事认定我可能是共犯或是知情者,采取这样的策略十分合理。

    但重点是,要如何从我这里获取自己想要的情报呢?除了前面提到以对等立场,对方还利用了我身上独有的条件,卸除了我的情绪防线。

    即便知道上门者会谈起自己经历的奇闻轶事一部份因素在於《搔耳》,然而对方可是一名警察,而且又是面对一个可能知道自己是「第二名凿眼鬼」身分的人,怎麽可能没有事先做功课呢?

    相信应该还有人记得我过去曾经因为《无的悲剧》事件被警方列为重点关切对象吧?我想这名nV警官肯定事先从单位得知我作为故事记录者的特殊身分,还有这间书店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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