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浅痕。他把日期写在右上角,像一个小仪式。笔尖在第一行停了两秒,气息稳定下来,字开始出现。
今天的〈文学与记忆〉b想的有趣。
老师说,文字被读到才算活。这句话好像有点道理。
图书馆的新书下午到,林叔会帮我留。
我坐的那张桌子今天有人,长发nV生,看起来是会坐很久的那种。
嗯,就这样。
他写得不快,但很专注。每写完一行,都会自动让笔尖停一秒,再继续下一行。这种节奏不是他刻意练出来的,而是习惯:让脑袋b手晚半步,字就不会跑掉。
写到「长发nV生」那一行时,他顿了顿,又补了一句括号:
窗边的光很好。她应该是因为那个光坐在那。
他阖上笔,想了几秒,又把笔打开,在下方空白补记今天的杂感:
最近觉得自己讲话越来越少,但不难过。
好像把话写下来,b说出来更清楚。
也许有一天会把这些东西整理一下。也许不会。
反正我记得就好。
室友在後面笑骂队友,椅子滑动,便利商店塑胶袋沙沙作响,这些声音都进来,又被他隔在纸面的另一侧。他把散文集翻开读了两页,内容是关於城市的雨。读到半段,手机震了一下,是课代表传来下周作业的提醒。他回了个「OK」,再把手机扣在笔记本上面,当成临时的镇纸。
到了傍晚,宿舍楼外头的天空开始变sE,云层像被削薄的石头,边缘发亮。有人在走廊喊外送到了,楼道里传来脚步声。黎川站起身去洗个脸,回来时顺手把窗户再拉开一点,晚风更明显了,吹得课表角落微微翘起。
他坐下,像总结一样,把笔记本再打开看一眼。墨迹还很新,字看起来安稳。他不自觉把食指放到页边,轻轻抹了一下纸角,像确认什麽是否在原位。然後他把本子合上,把笔放回笔袋,准备出门去买晚餐。
临出门前,他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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