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费翔饱满,节奏感、力量感都不及费翔,费翔唱出了那种跨越时空、万里召唤的气势,是唱给全世界听的,文章则更像唱给自己,或者故乡的一小群至亲故人。有意思的是,费翔、文章,这几十年来,都在很多场合,很多次演唱这首歌。费翔基本始终如一当然,我觉得还是1987年春晚的版本最佳,当时费翔27岁,处於男X的h金时间。再加上春晚面向全国直播的氛围,对歌者情绪的激发。,始终是哀而不伤、伤而不痛的风格。文章则喜欢尝试各种唱法,每次都有些不同,随着年龄增加,b较近的一些版本,声音尤显低沉,略带沙哑,加入了一点嘶喊,给这首歌带来一点撕心裂肺的痛感。
这首歌打动我有好几层情感。首先,那时我家和邻居都已有孩子刚刚离家上大学,都是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的人,而我自己,也即将告别故乡,远赴b他们还远的、几千公里之外的大学。对於从小到大几乎没有离开过老家那个方圆1、2公里小城的我,每年春节回去一趟距离10公里左右的父亲老家对於家里几乎一辈子都待在老家县域的父母亲戚,我知道对彼此而言这都是一次重大的告别,我从小接受的中国传统教育,要Ai故乡、念故乡,基本已经融於血脉,化为本能,也成为自己的一生标签,一种牵挂。
第二层意思,这首歌还描述了一个悲情故事,分析文本结构,可以看到一个大致的情节,先是故乡的云通过风向歌者发出回家的呼唤,然後歌者踏上归乡的路,一路艰辛,从脚步沈重,到满怀疲惫、眼泪酸楚,再到身带伤痕,故乡的云通过风不断给出鼓励,并抹去歌者的伤痕。最後,歌者一事无成、空空行囊回到故乡,故乡的云没有嫌弃他,而是包容、接纳他,为他抚平创痕。电影、文学中看到的这样的悲剧英雄实在太多,早就为他们一掬同情之泪。而我自己,那时虽然也有「豪情万丈」,但对完全不了解的外面世界还是有很大的不自信。不妨先把这点酸楚泪流尽,把这点悲情抛光,以後的世界不再相信眼泪。
第三层意思,这首歌完全将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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