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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後就靠脸吃饭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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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暴君(第1/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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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锋刃架在颈项,稍一动作,我便会人头落地。

    福丁布拉斯王国的君主刚驾崩,王位争夺战正处於白热化阶段。阿弥作为王储,要独自面对各势力的威胁,所以他的神经才会这麽敏感。

    糟了!阿弥似乎误会是我蹂躏了他宝贝弟弟的墓地!喔??的确是我没错,但我是b不得已啊!

    我立即想要辩解,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脑海里响起系统慵懒的声音:「闭月羞花的技能还在嘛,别人可看不清你的脸,更听不到你说话,呆瓜。」

    听到他的调侃,我忍不住大发雷霆:「你这个系统是怎麽Ga0的?对於身T不中用,只能靠脸吃饭的人来说,脸是资本、是武器、是生命啊!技能怎麽能遮掩我的脸!」

    我的怒火却被他轻飘飘地浇灭,他不急不缓地说:「别跟我搭话,我睡着了,现在只是在说梦话。」

    算了,不跟你吵。

    虽然我在脑袋里吵吵闹闹,外表却不动声息。我的沉默很快便磨光了阿弥的耐X,他握紧剑柄,发出最後通谍:「回答我。」

    我绷紧身子,甚至不敢大力呼x1,以免刺激他的神经。

    倏地,他的怀里忽然有了动静。

    「啊!」杀气伴随惊呼消失了,阿弥抛下了剑,显得手足无措:「等等!你们别跑!」

    咦?兔子?

    白sE团子落地四散,巴掌大的小兔子在地上蹦蹦跳跳,真的很像会动的棉花糖,圆润小尾巴晃下晃下,让人很想捏上一把。

    故事里杀人如麻,稳坐鲜血王座上的暴君,背地里其实是个傻里傻气的大男孩,所以才会大半夜抱着满怀的小可Ai,到墓地找Si去的弟弟聊天。

    天啊,我的哥哥怎能这麽可Ai!

    我透过资历十年的老读者的粉丝滤镜,发出由衷的感叹,果然《暴君》的主角阿弥无论g什麽,都有其独特魅力。

    原本剑拔弩张的气氛不复存在,我们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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