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见过他哭的样子,估计会很幻灭吧。
他太喜欢她了,不是莫忘的错觉。
身边人都能看得出来。
特别是上回吵完架,他就变成她最忠心的小狗,扔出一个球,他就会摇着尾巴给她捡回来。那他作为吴思屿的那部分呢?
晚上聚餐回到小屋,他身上带了点酒味,差点把莫忘惹醉。
他们做过试验,吴思屿含着一点酒送到她嘴里。她喝掉小小小半口,脑袋就有点晕、脸就有点红、身上起了点发痒的小红点,醉了百分之百。
也不是专门的试验,就是tia0q1ng的顺便。
就像现在,她又没能走出玄关,衣服就掉到鞋子上。莫忘用下巴蹭着他的后颈,他不理睬,脑袋又一路向下。
他又说:“好想你。”
太黏人了。莫忘心说。
吴思屿也Ga0不明白,人前,哪怕近在身边,只要不博得她的一点注意力,他就觉得她像云一样飘忽遥远。
刚刚,聚餐散场时,站在饭店外等莫忘她们,突然周慕祎站在他一旁。
周慕祎点起烟,抬头看天一般地问:“追她是不是还挺辛苦?”
吴思屿走近一步,让谈话变成友人间的低语,笑,“追到之后怎么都不算辛苦。”
周慕祎吐了一口云雾,“嗯,挺好。”
吴思屿问:“会长没再喜欢别的学妹吗?”
周慕祎也跟着笑,嘴里、鼻子里的烟打着波纹荡出来,“别对我有恶意啊,我是什么天天物sE路边nV孩子的老sE批吗?”
一年前,吴思屿和周慕祎也这么聊过天。
当时,吴思屿仗着自己年轻又貌美,近水又楼台,劝退了一个潜在的情敌。
实际上,他和周慕祎也没什么差别。
莫忘神游物外、不看向他的时候,吴思屿会心酸地想,或许只要是个较为锲而不舍的男孩子都能撬开她这颗顽石。
她喜欢他,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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