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第一是写作。
第二是喜欢周权。
於是,我拿起变得沉重的包包,看着他的新伤总结道:「神经病。」
「嗯?我以为你早就知道了?」他的声音变得很低。
「废话。」我翻了个大白眼,对周权,也对自己,「不过……」
我把包包甩到肩上,看到拉链旁有一块W渍。突然想起某个晚上,我跟周权窝在隔音超差的Qtime包厢讨论剧本,我把冰红茶洒到包包和他手上。他穿了一件薄薄的白sE长袖衬衫,袖子Sh了一大块,里面的疤痕都透出来,红茶顺着一道蚯蚓一样的突起的疤痕流淌,那属於《盐之花》第六章,不知怎地,我道歉得很晚,但他说:「没关系,满舒服的。」
我古怪地想起这件事。转身离开前,他坐着的木马刚好转过来,我看见他的脸,发现他也看着我。没有轻浮地g起嘴角,也没有敷衍着转移话题,他长长的睫毛就这麽微微颤动着,乖巧而安静地等我继续说完。
我不擅长看着别人的眼睛超过三秒,所以我叹了口气,飞快地说:「你也是个好作家。」
下一秒,我看见他原先搭在马头上的右手缓缓握拳,我抬起头,刚好一滴泪从他布满细密睫毛的眼眶滑落。
他哭了?
我呆呆地盯着他三秒钟。
他真的哭了。
Ga0什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