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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雀我呀,钓到清冷狐仙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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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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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影身形高挑,气度出尘,满身浩然正气。

    孔衔枝越看越眼熟,在罪妖录完全绘制完后,不由得倒吸一口冷气。

    “柳青云!”

    “太平道人!”

    一人一书同时出声,说的,也是同一个人。

    太平道人柳青云。

    “柳青云死了一万余年,你是他的法器,你如何能存活至今尚有灵?”孔衔枝诧异,人族炼制的法器与妖族不同,人族的法器是可以产生器灵的,但那器灵需要人修的灵力供养。一般来说,如果一个人修死了,而他的法器没有找到新的主人,那法器的器灵很快便会消散,怎么可能存活万年。

    “你说什么?!”

    却不想,罪妖录的反应比孔衔枝还大,嗓门大到吓人。

    “一万余年?我沉睡了一万余年!难怪它们全跑啦!”

    说罢,罪妖录嚎啕大哭,甚至有黑色墨水从书页中溢出,将纯白书页打湿染黑。

    “全跑了是什么意思。”孔衔枝绞尽脑汁思索太平道人身边有什么法器,可毕竟隔了一万余年,再加上他年岁又小,实在是想不起来。

    “还有是谁,那些罪妖啊!”

    罪妖、罪妖录。

    孔衔枝模糊的记忆一下子被打通,他终于想起来面前这如同三岁稚子般吵闹的书到底是什么了。

    太平道人柳青云,在妖界中的名头可谓是如雷贯耳,可止小妖夜啼的存在。

    试问,那只小妖没有被父母恐吓过,若是再不听话/睡觉/吃饭,太平道人就要来将你抓走,剥皮抽筋、挫骨扬灰。

    万余年前,整个天下没有什么人界妖界之分,整个世界占据主导地位的,只有妖。人族,不过是妖族手下苟且偷生的蝼蚁罢了。他们与寻常走兽无异,是满足妖食欲的口粮。

    是时,不吃人的妖,才是异类。

    可偏偏,人族出了个柳青云。他仿佛天道的私生子一般,受尽了天道偏爱。三岁入道,七岁扬名,十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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