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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间凯文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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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克星顿的枪声(第71/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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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兽都喜欢喝。於是魔鬼就用刀子划破麒麟的皮肤,流出血来给恶鬼和野兽T1aN食。一道伤口的血流g了,魔鬼就换一个地方再割一个口子,g了,再割另一个口子。到最後,麒麟T无完肤,惨不忍睹。

    麒麟对魔鬼说:「你杀了我吧,我已惨绝人寰。」魔鬼说:「不,麒麟,我要养着你,因为恶鬼和野兽还饿着呢。他们的晚餐和明天早上的早饭全在你的皮肤下面。」麒麟说:「我咬断自己的舌头自尽。」魔鬼微微一沈Y,然後拿出一把钳子,把麒麟的牙齿全拔了。魔鬼说:「麒麟,你不能Si的。我要养你到100岁,到时候你就是魔界的英雄。」

    麒麟的眼中流出两道泪水,泪水滴在g涸的土地上,下了一场百年难遇的暴雨。

    说真的,你们喜欢林黛玉吗?我确实不喜欢。我老实的说,我不喜欢我自己。我喜欢一切欢乐的,甜蜜的,幸福的事,我不喜欢林黛玉那可可怜怜,悲悲戚戚的样子。

    我为什麽不喜欢我自己呢?我想更准确一点的说是我不喜欢我现在过的这种生活,这种生活让我绝望和抑郁。我因为不喜欢我现在的生活,所以连带着也不喜欢活在这种生活处境之下的我自己。

    一个倒霉蛋的总代表,有神的怜惜就够了,不需要我再来自艾自怜。而倒霉蛋迟早要见公婆的,到时候,你们就知道什麽叫做麒麟的眼泪了。

    这一天还是舒适的,我在第二次割腕之後,再次迎来一个短暂的修整期。魔鬼在我的伤口完全复原之前,不会再对我用刑,因为这一次割开的口子很大很深,足够恶鬼和野兽x1ShUn一阵子。我用一次惨烈的刀刑,在受到物理伤害之後,获得了休息的机会。

    普通人不会理解我的处境,就好像老鼠不可能理解苍蝇拍子,完全不搭界。但幸好还有《红楼梦》,《红楼梦》还有那麽多的读者。当读者在《红楼梦》的时候,他们或许会想起我,想起我这个同志版黛玉。你们想我的时候,就默念那一句:洒上空枝见血痕。我就知道你们看见了我两只手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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