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面积与人X矛盾,霍单与老伴开始思考什麽是正义,是因为杀了臭名昭着的nVe待狂、没有遭到警方通缉,反而受到旁人的感谢;文中写道「感激杀人凶手」,这句话本身就很有矛盾,霍单失手杀人、认定自己是杀人凶手没问题,但因为nVe待狂Si去而受益的人们,看待霍单应该不会用「杀人凶手」来形容,反而会是「英雄、正义的化身、替天行道」等;剥夺他人生命本就不对,但如果被剥夺者是社会安定的乱源呢?是伤害他人的恶人呢?当人们无法透过正当途径获得庇护时,私刑是唯一的解答吗?但这样做又和那些恶人有什麽差别?自诩为正义,会不会也只是一种披着理由的暴力。这些问题是深刻的,可以延伸出很多讨论,可惜在故事中并没有好好发挥出来,这是一项不足;再来,杀手组织的设定也描写得不够清晰,例如在章00之六中写道:H.D娱乐第十四条,承第十三条,若因私人因素影响任务,导致其他人员伤亡,则由执行长霍单亲字打断其双手。若要继续留於公司,将转为斥候。言下之意,若选择离开公司,那得先一命赔一命。左右都是Si,前者至少有尊严,仍是公司的一员,後者就不好说了。
从言下之意那边开始,就有点怪怪的,根据这第十四条来看,违反了条例就是被打断双手後离开公司,怎麽就变成「一命赔一命」了呢?手被打断,骨头应该是可以接回去的,如果是砍断就b较严重,但再怎麽样也不至於要了命;而後面那段叙述则似乎有些Ga0错前者跟後者的用法,正常理解的话,前者指的应该是被打断手、离开公司,後者则是被打断手,继续留在公司但会转回斥侯,前者怎麽就仍是公司的一员了?
这个十四条的存在导致小J的叛变,但读者对於这条规则并不能完全理解,脑袋处於一个混乱的状态,小J害怕十四条的惩罚、想要活下去,因此出卖了伙伴,最後依旧落得身Si下场,十四条应是一个极其残酷的规则,但是文中也写到,公司的成立拉了许多黑街的孩子一把,给他们容身之所、一技之长,并且还能替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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