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元始纪第三部,番外篇:
公元2年年历2025年09月04号。
蔡丰胜与及蔡炫竹遭受诬陷一案,代表天下人-
北地院辩护。中检主告:羁押庭。
Am,10点58分。
9号目法庭:。
主攻:中检-JiNg英辩护成员。
辅攻:钦差-非凡公子。西厂禁卫军:蔡昂霖殢无伤。
有分别,与北地院合作关系:斧将凤雏。
请蔡丰胜认真工作即可,免去出庭。
请蔡炫竹认真工作即可,免去出庭。
被告辩护方:巴哈姆特决策长。
法官:总统赖清德。
请法官跟巴哈姆特决策长,准时出庭并且请勿畏罪潜逃。
主告之诉讼指称被告辩护罪:
加重论罪论。
伪造文书伪证罪。
伪造文书灭证罪。
伪造文书串谋串供罪。
明之不可为之而为之罪。
偷窃盗窃罪。
加重最高强制罪。
加重伪造文书罪。
加重毁谤罪。
加重强迫罪。
加重造谣罪。
加重贿赂罪。
加重妨碍罪。
加重妨碍名誉罪。
加重盗窃总统职权罪。
盗窃国家元首职权罪。
违反中华民国宪章宪法,散布统一罪。
违背中华民国宪章宪法,散播不实国家罪。
暗示明示串供罪借用媒T罪、借用网络罪含恐吓罪。
盗取国安当局替表述舆论罪。
盗取中华民国舆论罪。
散布统一罪。
违反宪章宪法罪。
间接霸凌罪总统赖清德也是受害者。
便使前朝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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