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忆南抱着小猫在旁边看他,其实在学校里的时候,他就听过陆予呈的名字,只是不太好就是了。
高一的时候,他几次去办公室都能听见老师在谈论他,无非就是成绩不好,还说不听,跟他说话就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那种,最辉煌的战绩就是高二开学打老师那件事了。
在学生眼里,可能就是校园里那种校霸的人了吧,不过当时程忆南只关心学习的事,而且对于这种人他确实也没什么好感的。
高二分班刚遇见他也觉得这人真装,青春期叛逆的另一个名字就是博取关注,他觉得陆予呈就是这样的一个装杯哥。
后面在相处的过程中,他又对他有了新的认识,他好像对于所有的状况,都应付的游刃有余,总是不会在与人交谈的过程中氛围僵住。
这是他学不来的,当然还有可能就是他太不要脸了。
不过程忆南觉得其实不要脸也是一种本事,他真搞不来。
而现在的陆予呈,身上仿佛有一层温暖的光,靠近他的人都感觉暖乎乎的。
昨天的时候,程忆南能感受到他的不开心,但他好像把自已封闭起来了,不想让人知道。
他知道自已的口才不太会安慰人,所以干脆就直接把人叫出来,换个环境,可能会好很多。
陆予呈忙完,擦擦脑门渗出的薄汗,就发现程忆南一直在看他。
他甩了甩头发,一脸的油腻表情,“oi,小鬼!这么看哥干什么?是不是要爱上哥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