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死。
一天见不到人,他就抓心挠肺,坐立难安。
“没有别的办法?我捐五十万。”
老和尚的声音蓦然插入,“你捐五百万也没有办法。”
沈泽清:“......”贪财的老和尚都这么说了,看来是真的没有办法了。
他就不该把解决的办法寄托在这种虚无缥缈的事情上,现在好了,问题没有解决,还要他远着杨平乐。
这比让他死还困难。
“沈施主,莫要忘记初心。”老和尚念起了经。
十世才换来一世平安,莫要贪一时之快而自毁。
沈泽清知道问不出什么,便挂断电话,手指间夹着那张签名照,叹了口气,他找了一张蓝色的信封,把签名照放进去,写上杨平乐的收件地址。
一夜无眠,第二天找了个时间,去校园邮局把信给寄了。
杨平乐几天后收到宿管阿姨给他的信,一眼就知道是沈泽清给他寄的,他似乎特别执着地在他身上用这种特殊的蓝色,比如蓝色的飘带,蓝色的玫瑰花。
现在是蓝色的信封。
情书吗?
没缘由地,杨平乐想笑,觉得这人好老土,学什么小学鸡写情书!
一边嫌土,一边心脏乱跳。
他没当场拆,回了宿舍,在不破坏信封下,用美工刀,小心翼翼地拆开,倒出里面的东西,是那张签名照。
杨平乐:“......”有点失望,又有点窃喜。
如果情书和签名照之间必须选一个的话,杨平乐此时此刻更倾向签名照。
沈泽清这几天都没来找他,他让出的这点空间,这种恰到好处的距离,让杨平乐松了一口气,至少那种带给他烦恼,恨不得用休学来斩断的纠结,没再升起过。
林晋一进宿舍,就扑向杨平乐,“杨杨,你家清哥上热搜了?”
杨平乐把签名照用夹子夹在墙上,欣赏了一阵,才慢悠悠问:“哪个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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