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家以前就是这么吃的。
周毅被雷栗捡到之后吃的也是这种饭,现在的雷记快餐店卖的也是这种饭,这个小村落、小镇集和小县城里,见的最多吃得最多的也是这种饭。
它糙得就像没有一丝修饰的苦工劳力,淀粉被咀嚼分解后的,淡淡的甜,又像是辛苦劳动之余啃的一根青黄瓜。
甜得不多。
但让人能坚持下去。
周毅吃多了现代的大白饭,刚开始虽然觉得难吃,但还有点新奇,后面就觉得卡嗓子,喜欢挑里面的地瓜吃。
雷栗嘴上说周毅挑食,但会让柳叶儿带饭的时候,给周毅那碗多盛点地瓜,多点饭,足够甜又能饱饱的。
周毅吃着吃着,又习惯了这种糙米饭,甚至觉得还挺好吃的。
而且。
周毅觉得雷栗就像是这种地瓜糙米饭,虽然糙而不华,但能饱腹抗饿,在苦涩的日子里也能回甘给人甜头。
“其实糙米也没那么不好吃。”
雷栗在用谷风机吹磨出来的白米上的米糠,细碎的米糠被风扇扬起来,大多数落到被竹编罩着的木桶里,少许飞了出来,惹得雷栗打了个哈秋。
“糙米对很多人来说,已经很不错了,有些穷困抠搜的人家,把新米卖了,就会买陈两三年的糙米,混着今年新米的米糠和地瓜土豆一起煮。”
“米糠?”
在周毅的印象里,米糠都是喂猪喂鸡的,糙米就已经很卡嗓子了,米糠更加……
“虽然难吃,但好歹能吃。”
雷栗看了一眼周毅,满是大少爷不知人间疾苦的眼神,“因为难吃会吃得少,就能省不少的米下来。”
“家里不缺银子,单纯想吃白米的人家也会磨白米,只吃白米,连地瓜土豆和玉米粒也不掺。”
“米糠就用来喂鸡鸭,喂出来的鸡鸭也是自家吃,鸡鸭吃的好,下的蛋也好吃,比只吃草的甜厚。”
周毅一听眼睛就亮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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