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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府庶只想吃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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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府庶只想吃瓜 第17节(第3/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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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兆安县内,谁承想就是这一举动保住了她的命。

    婚书是重要的证据,沈修文一直没有找到这份婚书,害怕有一天被人揭发。

    但是又因为程父程母死后,程丽娘是唯一知道这份婚书在哪儿的人,所以一直留着程丽娘的命,想要知道婚书在哪里。

    不过程丽娘知道这是她唯一的机会了,所以沈修文怎么打她,她都没有告诉他婚书的下落。

    这次本来她想带着婚书一起去京城,可惜时间不够,她害怕耽搁下去会被沈修文的人发现,她就走不了了,索性弃了婚书,直接带着孩子前往京城。

    柳国公府的人还找到了当年的人证,亲眼目睹程伯父以及他的妻子杨氏被沈修文带来的人打死的邻居李四。

    那天是节日,县里有热闹的集市,兆安地方偏僻,要买东西只能趁着大节庆的时候县里的集会,所以大部分村里人都去赶集了。

    只有他因为中途吃了不干净的东西拉肚子又回来了,在后院大水缸边听完了全过程。这几年他将这个消息藏的严严实实的,一点风声都没露。

    柳国公府的人来打听,他觉得说不定是沈修文的指示,沈修文如今中进士了,比县太爷都要大,肯定是他知道了什么,要来杀人灭口。

    所以李四连夜收拾了包袱要投亲戚去,被还在村里的柳达抓了个正着,这才明白这不是要自己的命。又因为实在畏惧,所以全说了。

    沈修文自从上次程山没有送信回来就觉得不对劲,直接找了人去寻找程丽娘和程山以及程彤的踪迹,可没想到什么都没找到。

    所有人都说没有见过,沈修文动用自己所有的力量都没能找到程丽娘,他自然慌了。

    柳国公府此时还在拖延着成婚的日子,沈修文也起疑了,觉得是不是柳国公府知道了什么,所以成婚这件事态度不明确了。

    沈修文觉得不行,打算重新换一家,反正京城里这么有钱有势的人家,难道就柳国公府一家吗?

    可谁知还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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