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的龙裔护卫军齐齐调转方向,将武器对准了蛇尾少年。后者毫无畏惧地瞥了回去,嘶嘶回应:“你这样撞上去,就可以在医院里看到他了。”
即便骨龙身高足有数米,与光尾巴都有十来米的少年相比还是有些黯然逊色。一大一小视线相对,无声燃烧起噼里啪啦的战火。
作为中心的红发青年缓一会儿才回过神来,循着血液建立的联系迟疑望去:“...骨龙?”
对方忙不迭点头,尾巴欢快地甩来甩去,将地面上的植物残渣抽得粉碎:“是我!我终于找到你了,奥雷乌斯。”
梅森本来还担心骨龙被发现后抓去做实验,却不料对方混得比自己还好,有了一支贴身保护的小队。
在他们说话的时候,龙裔护卫队已经换了一种攻击方式。与那些流浪血脉者或者家族养的血脉者不一样,龙裔们个个都是财大气粗的主。每个人身上光枪都有不下两把,在领导者的命令下统一填充火焰子弹,冲着满地植物砰砰砰地开枪,爆裂的火光炸个不停,狠辣得让植物见了以后都要恐枪。
另有声音在远处此起彼伏,那是前来救援的其他人。放在科技时代也是相当震撼的一幕,饶是已经适合了这个世界的梅森都哽了半天,没能说出一句评价。
我已经是一个成熟的穿越者了,不应该再为这种小事而震惊...可你们最初是个西幻世界啊!?
最后一丝稀薄幻想烟消云散。骨龙眼眶中的火焰欢快跳跃,得意地等待夸奖。
“我找了你好久,先是去了一趟东部战场,可你不在那里。我在战场上遇到了龙裔们,他们没认出我。”
说到这里,它的声音忽然低了一些,鬼鬼祟祟地往天上瞥了一眼,抓紧时间和对方说悄悄话。
“他们带我回了龙裔驻地,我告诉他们,我是被爱德华死前唤醒的龙,因此有着他的记忆。其他事情都忘记了,只记得自己是你的契约龙,必须找到你。龙裔们经过商议,决定带我来见你。我们到帕廷顿城才知道你已经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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