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宋天辰。”齐莫扬接道。
郑志点头:“因为刘明月说,宋天辰是在听到她呼救后才跑进巷子救人的,所以我们从一开始就没算他。”
齐莫扬想起一句话,下意识念出声:“排除所有不可能的情况,剩下的,不管多么不可思议,那就是事实。”
这是《福尔摩斯》中的一句话,它在此刻显得格外贴切。
第29章假发是最最重要的证据……
郑志对这句话耳熟能详,他深知在许多案件中,警察的工作并非总是先搜集证据再去追捕凶手,而是先锁定嫌疑人,然后围绕他们搜集证据。
尽管这种方法容易导致“先入为主”的偏见,有时也会将调查引向错误的方向,但不可否认,它在效率上往往出奇制
胜。
“我们最初产生这个念头时,很快就自我否定了。如果宋天辰是凶手,那么刘明月提到的那个跑进巷子救人的男人又是谁?宋天辰不可能同时完成杀胡琼烧衣服和跑出巷子。我们询问了将近三百人,无一人承认。这个人做的是英勇之举,按常理不会隐瞒。刘明月坚称是宋天辰,宋天辰自己也承认,这几乎成了铁证。我们没有理由去怀疑。”
他的手指轻轻敲打着桌面,发出有节奏的声响。
“但是,当案件一次又一次地走进死胡同,我们不得不一次又一次地将这个想法提出来。讨论得越多,越觉得宋天辰作案的可能性很大。”
“首先,他有足够的时间烧毁衣物再返回胡琼的尸体旁。其次,那晚他穿的是一双破旧的足球鞋,起初我以为是因为下雨弄脏了鞋子,但后来想到,他那么有钱,即便鞋子脏了,也不会穿得如此破旧,除非他烧完高跟鞋后来不及换上自己的鞋,从空置的拆迁房里随便找了一双旧鞋。”
“最后,刘明月本身有轻度近视,案发时是夜晚,由于电路问题,路灯有几盏没有亮,她与那个男人只是擦肩而过,并没有面对面交谈,她很可能根本没看清那个男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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