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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村的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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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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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承武走到旁边的小活水塘,抄起匕首手脚利落地扒兔子,声线生冷道:“这东西机警难抓,但常见,拿去便是。”

    原来是记着刚才江云饿了的事。

    江云睁大了眼睛,鼓起勇气抬头看男人。可男人投来的目光依然是漠然生冷的,他又低着头不敢对视了。

    江云声音很小,道出原委:“拿回去,就不是,不是我的了。”

    即便声音小,也被武力高强耳聪目明的顾承武一下捕捉到,他只皱了皱眉,没再说什么。

    片刻后,竹林空地处生起一团火焰,被活剥的兔子正架在木棍上烤的焦黄。

    兔肉膻味重,不下大料处理很难吃。但顾承武是军中粗人,不讲究精细,胡乱吃下去裹腹就是。

    而江云常年见不到荤腥,已是饿的皮包骨。只要是口吃的就觉得好吃,更别说是兔子了,现在这兔子就是山珍海味,还能救他命的。

    江云吃着吃着,眼眶微红,只咬了咬舌头不让自己失态。

    一只兔子顾承武只吃了一个腿,剩下的竟都被他吃了个精光。

    吃饱了,江云才有些难为情。自己什么也没有,不知道怎么报答男人的帮助。

    顾承武似乎也不在乎这些,他指着脚下的灰兔皮子道:“这东西我不要,你拿走。”话说完,就背着剪筒走了。

    走到一半,忽然回头,眉头微皱道:“别说今日你见过我。”

    江云点头如捣蒜,觉得是顾承武不喜欢被外面的人知道太多。他答应不说出去,不能忘恩负义,更多的原因是因为男人命令的语气太吓人,他也不敢说一个字。

    江云饿忘了,在村里没成亲的哥儿单独和男人接触,是要半辈子嫁不出的,最后嫁出去了也只能给一些老头子做填房。

    哥儿的地位甚至不如女子,以前战乱年代,一个清清白白的小哥儿几十文就能买到一个。

    虽说现在是盛世,但是今天他爹那番话,让江云从脚底生起一股寒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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