颓废站在原地,喘了好一会粗气后,才缓缓从袖口中抽出了一把极为小巧只有巴掌大小的匕首出来。
这把匕首原本是为江骁准备的。
他让自己做不成男子,他必须要付出代价。
可惜,江骁后来不知道被调去了哪,在军营那边转了几个月都没蹲到他,这把匕首一直到现在都没有派上用场。
那今天能用在秦王的身上吗?
虽然心中使用没有放弃那一丝希望,但程星回其实很清楚,这个可能性也很渺茫,因为就算秦王真的出现在自己面前,他的侍卫也一定死死防备着自己。
根本就没希望突破侍卫的包围去刺杀秦王。
更别提秦王本人武艺高强,自己从来就不是他的对手。
那就,不得不做最坏的打算了。
直接脱掉裤子,手中匕首对着自己的大腿就扎了上去。
直接开始刻字。
怕被人遗漏,两条大腿的内外两侧都被他刻上了血字。
即使巨大的疼痛让他热汗淋漓,他的唇边却始终挂着快意的笑。
若不能活着从这里出去,那自己最后的归宿就是城外的乱葬岗。
是,那里是人人都避讳的地方,都不愿意靠近,但却是流浪汉和野狗的最佳觅食之地。
流浪汉啊。
那是一无所有根本没什么东西能失去的人。
这样的人最是无所畏惧。
若天怜惜,有幸让自己的尸身被一个识字的、有野心的人看见。
没有一个皇上能容忍野心这么大的皇子,秦王的日子绝对好过不了!
刻完后,程星回背靠着栏杆急促喘气,低头看着自己血肉模糊的双腿,忽然觉得整个人都裂成了两半,一半想着或许没到绝境,可能会从这里活着出去。
另一半则在祈祷。
祈祷自己的尸身被有野心的人发现,最好是和那几位皇上心腹将领的人有所关联,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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