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灯光透射进来,将银白的枪身照若星辰闪烁,也照亮了路杳唇边的一汪水液。
他真是……漂亮极了。
特别是抬眼怯生生望过来时,像只不慎跌落深渊的灵鸟,拖着污秽沉坠的尾羽,稚嫩地向深渊的主人献媚。
但与此同时,他也着实蠢得可怜。
小灵鸟完全曲解了深渊领主的意图,错误地亲吻了另外一个地方。
“枭”看得都有些妒忌那把枪了。
他耐心有限,在心生烦躁的瞬间便恶狠狠地抽出手枪,不高兴地丢出好远,然后俯身压过去,直接并起两根手指捅进路杳嘴里。
这下,算是吃到真“手”枪了。
路杳惊慌失措去抓“枭”的胳膊,不理解他突然之间发的是什么疯。
“小畜生,你怎么什么都吃?”
“枭”眯着凶戾的眼睛,嗓音低醇含笑,似在调情,只是他说出的话,属实也太脏了些。
路杳敢怒不敢言,暗骂他是大畜生。
与那把银色手枪置气似的,手指凶凶地搅弄了两下,总算是满意了。
“枭”那双闪烁着暗红流光的鹰眸微动,扫到路杳颈窝处的一处印记,于是便抽出手指,顺着白皙颤抖的颈子向下,虚虚抵了上去。
“我上次就很在意了。”
他语意不明地问,“是菲比斯咬的?这么久都没褪,难道说,他每晚都要咬你一遍不成?”
一声笑骂:“真是护食的狗崽子。”
有些没素质的狗就是这样,遇到根喜欢的电线杆,隔三差五就要去撒泡尿标记一下,生怕别人不知道那是它看上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