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红完全覆盖过去的肉粉色,好像是果子熟透,单是看着,口腔里就已经被蜜甜的果汁充满。
“我喜欢哥哥。”
——我喜欢哥哥。
江家夫妇刚离婚时,江望还是个走路会平地摔的小孩子。
最爱玩的还是和晏怀瑾一起踩影子。
他总是试图在几步之内将晏怀瑾的影子走遍,儿童鞋时不时踩上晏怀瑾的脚后跟,把自己绊倒之后,也不哭,只是咯咯咯看着晏怀瑾笑个不停。
像黏人的小狗,摇着尾巴时时刻刻要跟在自己的主人身边。
那时候的江望还没什么主见,正是听话的时候,身上的衣服很多都是晏怀瑾挑的。
素白的、暖黄的、草绿的,净是些鲜亮幼嫩的颜色。
衬得这个小小的弟弟看上去更像小狗了。
十几岁正是爱玩的晏怀瑾本不想照顾这个意味着麻烦的弟弟的。
可那么小个小团子,会在每一次会面带来很多他意想不到的礼物。有时是偷偷藏下的幼儿园的午间零食,有时是路边才刚刚盛放的小野花,有时又是一块奇奇怪怪的石头……
那些并不值钱的小东西,在那个特殊的时间里,治愈了晏怀瑾。
每次晏家的管家叔叔调侃步子还走不齐的江望,又来找他家少爷。
“我喜欢哥哥。”
奶团子似的小孩就会这么一板一眼回答。
那句回答,晏怀瑾听过一次又一次。
有个小小的、傻傻的弟弟或许也不是很差。
那时的晏怀瑾看着手里的书,每次总忍不住嘴角上扬。
那句喜欢,让晏怀瑾心生喜悦。
时间回到现在。
同样的句子,同样的人,晏怀瑾躺在床上,只觉得巨大而无边的荒唐侵身而上。
晏怀瑾清清喉咙,嘴边的痛感时时提醒着他刚刚发生的一切,他舔唇的动作一顿。
“江望、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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