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那群人散开点,我才终于看清那个站在所有人身后的,声音的主人。那是一个带着一顶红帽子,脸上有着浓密的胡须,眼睛是很漂亮的蓝色,身材削瘦,但长得却很高的年轻人。他穿的很厚重,在阴冷的哥谭这不算太突兀。上身是一件深灰色的皮质外套,没有拉拉链,内里还穿着一件褐色的高领毛衣,下身穿着深棕色工装裤,脚上是一双驼色的马丁靴,鞋底很厚,不过能看出来这双鞋穿了很久,上面有磨损的痕迹。令人不解的是,那个混混头子看上去高高大健壮的多,但却很忌惮这个看起来不那么强壮的年轻人。
那伙混混看见那个年轻人,都纷纷围了上去,看起来要给这个年轻人一点厉害瞧瞧。我有些担心那个为我出头的年轻人,立刻上前,打算体型优势去吓退那群凶恶的混混。
“你们想干什么?”我让声音尽量听起来很凶,以确保能配上我的身形。“我警告你们,你们这样做是违法了法律,我会报警的。”我尝试拿起法律的武器。
那伙混混听见了我的威胁,但他们并没有显露出害怕,反而各个都露出嘲讽的大笑。
“你听听他在说什么?警察?哈哈哈哈!”
“哈哈哈,天呐,这是是这辈子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哈哈哈!”
“哦,乡巴佬,滚回乡下去喝妈妈的奶吧!哈哈哈哈!”
那些嘲笑刺耳又伤人,刚从家乡离开的我从来没遇到过这样的事。我的内心感到很受伤。
“都他娘的给我闭嘴!”嘶哑的吼叫响起了,那个年轻人阴冷地低吼。周围的人立刻安静下来,连那个混混头子也不敢再说话了。
“克罗斯,带着你的这群弱鸡滚蛋,不要让我说第二次。”马龙,就是那个年轻人语带威胁地说。
克罗斯看上去有些不服气,但他也没反驳什么,只是神色不好地吐了唾沫,回头对那些混混说:“晦气,走了!”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那群混混看上去也不太福气,但都没有反驳老大的话,有一个走在最后的面露嫌恶地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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