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慢慢翻转,将照片公示。
照片上,长着和眼前犯罪嫌疑人同一张脸的金田一三三倒在血泊里。
对方灼伤的太阳穴,像是一声丧钟,长鸣在他的头顶。
第114章咒回本篇67
这是与你同名同姓,甚至相同长相之人。良久,日车宽见缓声开口,照片上的人是一名非术师,而你是一名术师,你们有本质上的不同。
你们非同一人。
精英律师极力佐证着手上的证据。
因为他无论怎么审视评判,眼前的人也绝不是会自/杀的那一类。
她有着一双强欲的眼,那种眼神不会出现在自/杀者的身上。
其次,是你所拥有的术式。日车宽见提出自己的第二项猜测,你本身具有的术式特殊,能够占据他人的身体。你是金田一三三,但非真正的金田一三三。
我手中的照片便是金田一三三死亡的证据。
金田一三三嗯了一声,旋即再次重复:所以我认罪,你可以宣判我了,日车律师,以及那位审判者。
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