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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闻有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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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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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便也实话实说道:“嗯,你说的不错,尘大人确实是一位非常出色的女子。”

    这确实是发自肺腑。

    宋卿卿是个极为直白的人,有一便是一,有二便是二,坦然诚实。

    尘晚很优秀,无论是相貌还是其他,无可否认她都是万中无一的人物,别的不说,就凭对方那份疑人不用疑人不用的心性就值得宋卿卿对她高看一眼。

    要知道哪怕是生于市井小民之中的刘常,在最开始和宋卿卿接触的时候那可都是看她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这倒也不是宋卿卿心眼小,事后责怪刘常什么,只是她明白世人大多都是喜欢以貌取人,见着谁相貌出挑了之后下意识地便会忽略对方的能力,忽然遇上了个对她如此信任的尘晚了之后她心下是有些新奇的感觉。

    适才她对尘晚所说的那凶手的相貌体征其实并无证据可言,只是她的一些推测,虽她能肯定自己的判断八/九不离十,但真深究起来,谁去告她道“混淆视听”也是可以的。

    说白了,这种事,信与不信的都是尘晚一念之间,她信,那自然最好,不信,宋卿卿也不会多说什么,不过没想到的是在她说完之后尘晚竟是半分怀疑都没有,甚至还客客气气地朝宋卿卿作揖道:“卿卿之恩,尘晚虽死亦不敢忘。”

    语气郑重而尊敬。

    偏偏又再配上尘晚那副仿佛做什么都兴致缺缺的冷淡表情,硬是让宋卿卿莫名地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只是个小忙而已,用得着什么死不死的话就来了么。

    大好青年,好好活着不行?

    腹诽归腹诽,明面上的场面话该维系的还是要维系一下,毕竟是个美人儿,气着谁了让美人儿不开心了那真是她的罪过。

    这样想着,遂两人又坐在堂中聊了些不甚重要的话,大多都是女儿家常见的诗词歌赋,又或者是什么奇闻趣事。

    相谈甚欢,相见恨晚,说是一见如故也不为过,气氛妞到甚至差点让生姿觉得自家小姐一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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