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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与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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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二章 江湖悠悠(感谢姜梵两万大赏)(第4/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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握,便可冲阵。若是战阵之上,集团冲阵,刀不如枪好用,一寸长一寸强,要在敌人还未够到你之前,先把他挑落马下。只要敌人落马,几乎必死无疑,无数马蹄之下,只成肉酱。”徐仲一边做着动作一边说道。

    徐杰看着徐仲用脚轻轻一挑,就能把长枪从沟槽里挑到手中的动作,觉得帅气非常,口中却问道:“战阵之中,人一落马必死,那为何不把自己直接绑在马上呢?”

    徐仲一本正经答道:“岂不闻马失前蹄,马也是会摔倒的。战阵之中,还有许多东西是可以阻挡马蹄的,比如拒马,马若是要失蹄,人便要见机行事,如此才能保命。便是脚踩马镫,也不可把整个脚掌都放进马镫里去,一定要用前脚掌踩踏马镫,以免脚被马镫缠绕,脱不得险境。特别是你这刚学骑术的,落马之后,一定要快速脱离马镫,避免被马倒拖飞奔,危险至极。”

    徐杰闻言点点头,下意识把脚掌从马镫里挪出来一点。

    夕阳西下,一阵猛敢,出城几十里,已然错过了宿头。叔侄二人也不在意,选了宿夜之处,徐杰先下马来,走到徐仲身边,为徐仲解除腿脚与腰间上的绑缚。徐仲被绑在马上,实属无奈,一条腿,实在难以保持平衡。

    徐仲亲自取下另外一匹马背上的骨灰坛子,恭恭敬敬放在地上。徐杰搜集一下干柴,燃起了篝火。

    江湖悠悠,一壶浊酒。

    徐仲喝得直眨巴嘴唇,好似极为享受,也还去问徐杰酒量如何,因为徐仲当真没有与徐杰正儿八经喝过酒,便也不知徐杰酒量如何。

    徐杰笑着说道:“侄儿酒量当是不差的,还未喝醉过。”

    徐仲笑道:“像我徐家的儿郎,当年我兄弟四人在边镇,那是出了名的能喝,便是这一身武艺,也是靠酒喝来的,董队头每次都是烂醉如泥,烂醉之时就会答应教授武艺,第二天起床却又会反悔,大哥便缠着董队头,董队头往哪去,大哥就跟到哪里去,上茅厕也跟着,董队头拗不过大哥,就开始教大哥一些技艺,后来教着教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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