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海和章家骠一愣,不觉苦中作乐地一笑。
我从钱包里掏出一张崭新的百元大钞,这时候才想起来,我没笔。连忙抬头看周海和章家骠。他们两个也是一脸才刚想起来的惊悚表情。
血书吗?难道真要像电视里演,咬破手指头,然后满腔悲愤,奋指疾书?
我脸都黑了。
周海深深地望着我:“哥们儿,咱也不在乎这点儿血了,你说呢?”
我:“……”
章家骠嗫嚅地道:“不是我不想帮忙,我……我晕血。”
“……”这都行。
关键不是我舍不舍得这点儿血,问题是就算我把手指头咬了,就这一张钞票,够我写几个字的?写不清我要交待的事啊!
听我讲完理由,周海和章家骠也恍然大悟。
周海一拍手:“那咱们多拿几张钞票出来,不就够了吗?”
我脸更黑了:“多拿几张出来,”简直哭笑不得,“连载啊?”
周海:“……”
我:“都不一定有人追连载,何况是我们这奇奇怪怪的话。人家可能拿到一张就是一张,跑了。”
章家骠:“……”
我:“必须写在一张上面。”然后也不想让他们太觉得挫败,“多发几张可以。”
周海狠狠地叹了一口气:“那怎么办?”
都说一文钱逼死八尺汉。可我们现在倒没缺钱,缺笔了。
现在除了我们身上的东西能用,也就只有那个小店里的东西了。那小店里都是些生活小用品,小数码用品……我回头再去看,突然想起来能用的东西了:牙签。
可以用牙签沾着血写,那一张钞票就够写的了。
这回我没犹豫,一口咬破了手指,用牙签沾了血在摊开的钞票上写字。写了几笔,发现尖头不利于书写,便把尖头折掉。最初的钢笔没有吸墨汁的内芯,就是沾着墨水写的。说起来容易,写起来还是挺费事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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