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五级。我还差五十几点灵魂之力也可以到达五级,生命值达到了240,斗气值120,攻击力和防御力都超过了二十,通常五、六级的野兽已经无法对我造成威胁了。
很长时间之后我才察觉到,杀戮其实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它的可怕之处不在于让人畏惧的暴力和冷酷残杀的血腥——这些东西只会让人觉得厌恶恐惧,进而远离。它最可怕的地方是:它会让每个参与其中的人产生一种错觉,让他们认为自己足够强大、强大到足以征服和支配其他生命、以至于对那些弱小的存在享有完全的权利。当一个个看似凶恶的对手在你的手中一一了结时,你会觉得全身愉悦,一种旺盛充沛的满足感会充满你的胸膛,驱使你迅速地去寻找下一个对手。那是一种让人成瘾的快乐,它让你看不见杀戮引起的血腥和残暴,只陶醉于一再证明自己的强大之中。
起初,我只希望能收集到足够数量的野狗皮,完成我的工作,换取我应得的奖赏。
可是渐渐地,事情失去了控制。我发现我不可遏制地爱上了这种杀戮,用狂暴野兽的灵魂换取我的进一步强大。我用盾牌抵御住它们的爪牙,用长剑划破它们的躯体,在它们的鲜血和痛叫中寻找快乐。
“它们是袭击人类的凶兽!”“我这样做是在保护城镇里的居民!”我一再这样告诉自己,为自己的残暴找着借口。
这是一种欺骗,对自己的欺骗。我只是想杀死他们,让自己变得更强,然后或许我还要杀死更多。就是这样!
就在我们都沉浸于这种屠杀的快乐时,一条银白色的影子忽然从密林深处溜进我们的视线,在一丛密集的灌木之后缓缓逡巡着。
这是一条体型庞大的野狗,我从未见过这样的野兽。它的身躯粗壮而修长,堪比一头健壮的牛犊。倘若它后腿直立起来,前腿足够搭上我的肩膀。它与其他与寻常野兽最大区别是那身不寻常的银白色皮毛。那身皮毛如缎子般润滑,隐隐间仿佛还闪烁着一层淡淡的毫光。
看得出,这个大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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