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的女儿也承了她爹的衣钵。”
“我觉得现在还为时过早,起码要等赵毅醒过来才知道。”
“错不了,我从围布的缝里看了看,赵毅的脸色好很多了,原先惨白,现在都能透着点红晕了。”
吴娇娇坐在帐篷内都能听到大家对姜简兮的称赞,心里十分不快。
“会救人又怎么样?还不是个被人抛弃的弃妇!”
吴夫人不赞同地说:“收敛一点,现如今你阿爹也要想办法拉拢一下她。”
吴娇娇这才不甘心地闭上了嘴。
她比姜简兮小三岁,以往阿爹经常在她面前说姜家的丫头有多漂亮,有多懂事。
她一点都不服气,一个弃妇能有多漂亮,如何与她相提并论?于是央着阿爹带她去见识一下。
见到姜简兮的那一刻,她就明白了,那的确是一个长得漂亮的女人,唇红齿白,身段窈窕,这种认知让她极为难堪。
好在姜简兮虽然漂亮,可却是个被人抛弃还带这个拖油瓶的弃妇。
这件事队伍里没几个人知道,还以为姜家此次去陵城是因为女婿在陵城。
所以自见了一次后,她就再也没去找过姜简兮,哪怕阿爹说姜简兮的爹有用,她也不想去见。
后来听说姜简兮的爹娘死了,她曾悄悄地跟过去看了一眼,曾经明艳的脸蛋只剩下一身皮包骨头的狼狈。
她以为她会一直这样湮没在人堆里,没想到这才多久又开始冒出来,甚至还成了众人眼中的焦点。
吴夫人拍了拍女儿的手,“咱们曾经好歹算是官宦人家,何必跟一个弃妇较劲,有失身份。”
吴云山灾荒前曾经在府衙当过捕头,后来因为灾荒,衙门都撤了,他也只能回家。
逃荒的时候凭着往日的威信混上了一个护卫队队长。
还别说,同样是逃荒,吴云山这个队长过的可就滋润多了,这样吴娇娇才有傲娇的资本。
吴娇娇点了点头,“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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