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据点逗留一段时间。按照传统,精灵回到族群,需要拜访祭司,进入里世界,向黑夜之神讲述自己的所作所为,才算正式地被接纳。
骑士好奇有没有“不那么正式,只路过一下”的方法。
答案是没有。精灵族漫长的生命注定他们对一切事物都是慢节奏的,甚至还有一句谚语:别像人类那样着急——专门用来在各种场合拖延时间用。
在寿命接近千年的精灵族眼里,只能活几十年的人类和短命的宠物差不多,更不用说短短几日与神明沟通的仪式。
骑士表示理解,她决定等待的时间里四处转转。但出门不过半个小时便放弃,白天的丛林实在安静得令人压抑。
刺客回来时,穿的是精灵族参加祭祀的传统装扮,深色的亚麻长袍宽松垂坠,只在腰间简单束起,标记出窄细的腰身。柔顺的墨色长发垂在脑后,戴一顶以荆棘编织的发冠,尖刺上似乎还有露珠闪闪发光。
“回到自己的领地果然不一样,连头发丝都会发光。”她很给面子地赞叹,“不过我昨天看到好多精灵都穿得亮晶晶的,你赚钱不会是为了参加祭祀的时候可以闪瞎别人吧?”
刺客发现她拿着许多新鲜的珍奇水果,冷着脸问:“这些从哪来的?”
“碰见一个精灵,他送我的。看在我是你雇主的份上,可以借你一点宝石,但之后要还给我。”
刺客挑眉,“你知不知道送你这些什么意思?”
“因为精灵族都长得太精致漂亮,猛然见到普通人类很稀奇的意思?”
半精灵双手环在胸前,露出揶揄的笑容,甚至还有几分邪恶。
“几乎所有暗夜精灵,在白天都会进入里世界,除了不被黑夜之神认同的那些。”刺客走进两步,皮笑肉不笑,“你觉得是他对你感兴趣,还是他信仰的神明,对你的灵魂感兴趣?”
刺客比骑士高出一大截,站得近了,能闻见冰凉潮湿的草叶气味。他微微低下头,有点生气,又有点像个恐吓小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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